凤凰体育- 凤凰体育直播- APP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加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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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体育- 凤凰体育直播- 凤凰体育APP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加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中加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745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3.本基金管理人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25】年【10】月【27】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直销中心;其他销售机构请见“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的“(三)销售机构”。

  6.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8.募集规模上限:募集期内,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5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若本基金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基金募集总规模超过募集规模上限,本公司将提前结束本次募集并及时公告,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9.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

  10.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时,需开立本基金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发售期内本公司指定销售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12.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可以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通过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最终认购确认情况。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中加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中加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4.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请拨打本公司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00-95526咨询购买事宜。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属于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上述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销售适当性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模型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此外,本基金的特定风险主要包括:1)本基金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股票还将面临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股价大幅波动风险、企业退市风险、流动性风险、转板风险、投资集中风险、监管规则变化风险等。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为增强型股票指数基金,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北证50成份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各种因素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对本基金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在股票市场下跌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基金净值与标的指数同步下跌的风险。3)主动增强投资的风险。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投资策略,可通过成份股权重优化增强和非成份股优选等增强策略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利用公司自主研发的量化多因子选股模型进行股票投资价值定量分析,并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力争实现超越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这种基于对宏观经济、基本面等深度研究、通过基金管理人开发的量化选股模型做出优化调整投资组合的决策,最终结果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投资收益率可能高于标的指数收益率但也有可能低于标的指数收益率,存在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的风险。4)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本基金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8%,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5)本基金还面临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率与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偏离的风险、量化选股模型失效的风险。6)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风险、科创板股票的流动性风险、投资集中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退市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7)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如果投资,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和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8)由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包括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还将面临与上述投资标的相关的特定风险。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和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由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进行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745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加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加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基金代码:A类025383,C类025384)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北证50成份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的投资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其他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沪深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直销机构和各销售机构的联系方式请见“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中的“(三)销售机构”。

  本基金募集期为【2025】年【10】月【27】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止;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的调整,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发售时间内,本基金若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若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募集期限届满,若基金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下同),基金管理人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由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份额(含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该笔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即投资人投资1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05.99份A类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含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该笔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10,005.00份C类基金份额。

  (4)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

  (5)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发售期内销售机构面向个人投资人和机构投资人发售本基金,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限额。

  2.投资人在发售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3.本基金的募集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有效身份证及签字复印件。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4、银行卡相应证明资料(如该卡以往任何业务的银行回执单,回执单内容中必须包含客户名称、证件号码、银行卡号、银行签章);

  5、填妥并签字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投资者权益须知》、《风险揭示书》;

  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具的,本人的存款、证券投资市值、理财资产等合计不低于500万元的证明材料,或者银行工资卡提供其过往三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流水证明;

  ②证明至少两年前,个人有投资金融产品、证券的流水记录;或者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资格认证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且具有相关金融从业经历并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

  4、投资人T+2日起可查询认购受理是否成功,认购份额须基金成立后方可查询。

  个人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中加基金的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根据电子自助交易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开户及认购操作。

  2、加盖单位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等);

  3、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机构开户申请表》、《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投资人权益须知》、《风险揭示书》;

  7、如开通远程委托交易,还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远程委托服务协议书》一式两份;

  8、如为非金融机构,需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如为消极非金融机构,需额外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非金融机构”及“消极非金融机构”所指机构为《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中规定机构】

  9、如为合伙企业形式,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合伙人名录及各合伙人身份证件证明;

  10、如为QFII机构客户,提供加盖公章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11、如以产品为开户主体,除需提供《产品开户申请表》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如为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计划、保险产品、信托计划等产品,应相应提供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通过的文件;

  ◆如为银行理财产品,提供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发放的该产品登记通知书;

  ◆如为企业年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产品,管理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管理人资格证书、该年金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函、托管行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

  12、在识别非自然人客户交易实际受益人时,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如为公司客户,提供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A、股权或控制权证明材料:注册证书、存续证明文件、公司章程等复印件;B公司股东名单、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类型(包含相关投票权类型);C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名单;D全部受益所有人身份证明信息(包括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

  ◆如为合伙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1)合伙协议;(2)备忘录;(3)合伙人名单以及持份额数量;(4)其他可以验证受益人身份的相关文件。

  ◆如为信托产品,提供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1)信托合同;(2)备忘录;(3)受托人营业执照;(4)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其他对信托实施最终有效控制的自然人清单,包括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信息;(5)其他可以验证受益人身份的相关文件。

  ◆如为基金产品,提供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1)基金合同;(2)备忘录;(3)拥有超过25%权益份额或者其他对基金进行控制的自然人清单,包括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信息;(4)其他可以验证受益人身份的相关文件。

  ◆其他:对上述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类型的机构、组织,可以参照公司受益所有人的判定标准执行。对上述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产品,可以参照基金受益所有人判定标准执行;无法参照执行的,可以将其主要负责人、主要管理人或者主要发起人等判定为受益所有人。

  提供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出资证明等可以验证法人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文件。

  A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武警部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条件的,应当出示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或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批准文件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项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报表内容应列示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金融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②证明至少两年前,公司有投资金融产品、证券的记录(如仍为财务报表)或其他投资经验证明文件。

  1、经办人将开户资料及填妥的《机构开户申请表》、《远程委托服务协议书》等资料邮寄或传线、经办人打电话至直销柜台,确认资料无误。

  3、经办人打电话至直销柜台,确认资料传线、直销柜台根据客户需要打印认购业务受理回单,传线日起可查询认购受理是否成功,认购份额须基金成立后方可查询。

  4、投资人T+2日起可查询认购受理是否成功,认购份额须基金成立后方可查询。

  1.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存放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投资人认购资金的利息以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1.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聘请法定验资机构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4.募集期限届满,若本基金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本基金直销中心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电子自助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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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或调整销售机构,请注意留意或拨打本公司公示的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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